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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股新聞
金飯碗褪色 國營銀行報考人數逐年降...
國營銀行報考人數逐年減少,以臺灣銀行為例,去年報考人數已不及2,000人,今年再度下滑,以往「金飯碗」光環逐漸褪色,背後原因除少子化影響外,缺乏競爭力的待遇更是一大關鍵。為此,國營銀行積極爭取提升員工福利,盼透過法條修正,鬆綁國營金融機構薪資限制。
三大國營銀行臺銀、土地銀行及輸出入銀行受限《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年終獎金上限為4.4個月,與其他泛公股銀行相比幾乎對半減,生育補助亦落後,更未有員工持股信託機制。
臺銀董事長凌忠嫄20日於127周年行慶會後受訪指出,國營銀行員工待遇除必須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也要遵守《財政部所屬事業機構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財政部所屬事業機構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等規定。
凌忠嫄坦言,金融市場是完全競爭市場,民營金融機構往前走,與完全國營的公股行庫距離不斷拉大,近年報考人數亦大幅降低。金融從業人員具高度專業,且須長期培育,若待遇缺乏競爭力,長久下來將造成人力斷層,因此希望爭取制度改革,讓經營成果真正回饋到員工身上。
據悉,國營銀行已多次向行政院、財政部及立委提出建議,盼透過修正《國營事業管理法》,並援引《憲法增修條文》意旨,以鬆綁對國營金融機構員工福祉的限制。
現行《國營事業管理法》第14條規定,國營事業應遵節開支,其人員待遇及福利,應由行政院規定標準,不得為標準以外的開支。《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則明定,國家對公營金融機構的管理,應本於企業化經營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國營銀行認為,國營金融機構與其他國營事業性質不同,員工待遇及福利卻受限國營事業限制,導致面對外在市場人力資源競爭毫無彈性,建議修正《國營事業管理法》納入《憲法增修條文》意旨,另訂國營金融機構相關辦法,使員工福利措施及用人規範賦予彈性。
2026-05-22
By: 摘錄工商A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