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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個股新聞
核二、核三廠 研擬再運轉計畫 ...
經濟部28日表示,正式核定台電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其中核二、 三廠評估具有再運轉可行性,將同步啟動自主安全檢查及研提再運轉 計畫。經濟部說明,核三廠自主安全檢查預計需約1.5到2年,部長龔 明鑫指出,希望2027年完成自主安檢,核二廠期程則較長。
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說明,自主安全檢查與提送核二、三廠再運轉計 畫兩項工作,將同步進行,核安會審查時間則無法預估,審查通過後 台電再執行、並進一步提送相關報告,過程都完成後,才能正式重啟 。台電預計於2026年3月提送核二、三廠再運轉計畫。
經濟部表示,台電依新修訂的核管法及其辦法,展開核一、二、三 廠現況評估,核一廠兩部機組分別停機逾11年、八年,設備老化嚴重 ,重要發電設備多已拆除,多數儀電組件需汰換升級,且機組與日本 福島核災事故同型,日本同型機組也都進入除役,因此不具再運轉可 行性。
核二廠安全及支援系統仍比照營運期間定期大修及維護,但發電系 統停機超過兩年,需長大修並執行復原管制計畫,功能需再確認,初 判尚具再運轉條件。至於核三廠,機組設備尚未拆除,皆以營運期間 標準定期大修及維護,且反應爐已清空,燃料池尚有空間,初判具再 運轉條件,其中部分具有原廠專利,需尋求原廠協助。
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經核定後,後續台電將依規定研提再運轉計畫 ,並啟動自主安全檢查老化、耐震等安全評估。
經濟部表示,台電啟動自主安全檢查,評估核電廠各項設施設備可 延長運轉年限及必要的補強,核三廠預計1.5至2年內完成;核二廠因 乾貯設施延宕近10年,反應爐內用過核燃料須待室外乾貯設施啟用才 能移出,爐心清空才可進行反應爐相關安檢,安檢期程將比核三廠更 長。
龔明鑫指出,台電對核三廠自主安全檢查差不多2027年中、或是2 027年底完成,是經濟部較確定的時程。至於相關報告到核安會審查 多久,由核安會決定,經濟部都尊重。
據「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16條之2,再運轉 計畫要先經過核安會審查通過、台電執行完成後提出執行結果報告, 核安會再次核定,並換發運轉執照,核二或核三才能裝填核子燃料, 繼續運轉。
2025-11-29
By: 摘錄工商A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