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名稱:維格餅家.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余佩佩(鴻廷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董事 林清棠(鴻廷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董事 何萬誠(鴻廷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董事 王丹婧(Laxton Investments Limited.法人代表人)
董事 黃立恒
董事 蘇崇銘
獨立董事 黃正忠
獨立董事 黃寶慧
獨立董事 許懿尹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19,589,238股,出席率 81.74%
(1)贊成權數 19,457,699權,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99.32%
(2)反對權數 11,885權,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0.06%
(3)無效權數 0權,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0%
(4)棄權/未投票權數 119,654權,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0.61%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 王丹婧(Laxton Investments Limited.法人代表人)
复星旅遊文化集團聯席首席風控官
复星旅遊文化集團聯席首席風控中心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 王丹婧(Laxton Investments Limited.法人代表人)
复星旅遊文化集團聯席首席風控官
复星旅遊文化集團聯席首席風控中心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复星旅遊文化集團:上海市黃浦區中山東二路600號外灘金融中心S1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休閒旅遊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