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erv.gcis.nat.gov.tw/pap/detail/202503000429/01
公告內容:
光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四年股東常會暨受理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權公告
主 旨:公告召開本公司 114 年股東常會事宜 依 據: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一七○條、一七一條、一七二條、一七二條之ㄧ規定及本公司114年4月11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一、開會時間:114年5月22日(星期二)上午十點整。
二、開會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創新三路 8 號 5 樓(會議室舉行)
三、召開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監察人審查民國一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三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民國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臨時動議
四、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擬訂分配一一三年度現金股利新台幣1,815,604元,
即每股配發0.15130 元,授權董事長另訂配息基準日分派之。
五、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六、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14年4月12日起至114年4月23日止受理股東上述提案,凡有意提案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 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公告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信吉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大槺榔253-59號),電話:(05)3705538#2302。
七、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114年4月23日起至114年5月22日止停止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14年4月22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八、開會通知書依法於股東會二十日前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或身份證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6-3797。)
九、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