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erv.gcis.nat.gov.tw/pap/detail/202503000595/00
公告內容:
主旨:公告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及發行相關事宜
依據:本公司114年03月27日董事會決議
公告事項:
一、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暨其他發行條件
1.民國113年10月23日及民國114年3月27日經董事會通過進行現金增資,並授權董事長在普通股1,500,000股以內,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60元至新台幣90元,股繳款期間不超過民國114年6月30日,由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70元,募集總金額計新台幣105,000,000元。
3.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除提撥10%計1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1,35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壹仟股認購1,350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三、增資目的:充實營運資金。
四、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期限、認股基準日及認股繳款期間:
(1)員工及原股東認股基準日:民國114年4月1日。
(2)最後過戶日:民國114年3月27日。
(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4年3月28日至民國114年4月1日。
(4)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款期間:民國114年4月2日至民國114年5月2日。
(5)特定人繳款期間:民國114年5月3日至民國114年5月19日。
(6)增資基準日:民國114年5月20日。
五、如因實際作業需要、法律變更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須修訂或修正,授權董事長將依董事會決議之內容處理相關事宜。
六、辦理股票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4年3月27日 (星期四) 下午5時00分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部門(300017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69號10樓;電話:(03)564-1000),辦理股票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