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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編號:20260600006900 公告事項:簡易合併之相關公告 |
摘錄公告資訊站 |
2026-06-04 |
公告內容:
英屬開曼群島商君綺控股有限公司
君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君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君綺生醫;又稱消滅公司)為英屬開曼群島商君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君綺控股;又稱存續公司)持股90%以上之子公司,雙方業於中華民國115年5月25日分別經存續公司股東會及消滅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合併,茲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之規定將合併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與合併公司
1. 存續公司於合併契約簽訂時公司章程所訂之授權股本為港幣(下同)390,000元整,分為390,000,000股,每股面額港幣0.001元,可分次發行;已發出股本總額為39,112.825元整,分為39,112,825股,每股面額港幣0.001元。君綺控股於簽約日除已發行且流通在外之39,112,825 股普通股外,並無任何其他流通在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亦無任何庫藏股。本交易完成後,君綺控股之已發出股本總額為39,112.825元整,分為39,112,825股,每股面額港幣0.001元。
2. 消滅公司於合併契約簽訂時資本總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整,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可分次發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81,724,000元整,分為38,172,4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君綺生醫於簽約日除已發行之38,172,400股普通股(含468,079股庫藏股)外,並無發行任何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二、 依據兩家公司民國114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計算換股比例,雙方同意以現金為對價,由君綺控股以君綺生醫普通股股份每股換發現金新台幣45元予除君綺控股及君綺生醫作為庫藏股持有者外之君綺生醫全體股東,君綺控股總計應支付新台幣95,049,765元。君綺控股依法無需買回其股份作為配發消滅公司股東之股份。合併後,君綺控股為存續公司,君綺生醫於合併後消滅。本交易完成前及完成後,君綺控股之公司名稱維持不變,其公司章程亦無須變更。
三、 擬以民國115年07月31日為合併基準日,並授權董事長得調整之。
四、 君綺生醫所屬12家分公司亦於合併時一併撤銷分公司登記。
五、 本合併案及君綺生醫股東異議權的行使應依據企業併購法、君綺生醫現行章程規定。君綺生醫異議股東行使收買請求權程序說明如下:
1. 依據企業併購法第12條規定,公司進行簡易合併時,君綺生醫之股東可依君綺生醫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第2項所為之公告,於公告日起31日內以書面向君綺生醫示異議。
2. 前述異議股東應於公告日起31日內以書面提出,並列明請求收買價格及交存股票之憑證。
3. 異議股東與君綺生醫間就收買價格達成協議者,君綺生醫應自董事會決議日(即中華民國115年5月25日)起90日內支付價款。
4. 如君綺生醫未能與前述異議股東就買回股份之價格於董事會決議日(即中華民國115年5月25日)後60天內達成協議,君綺生醫應於此期間經過後30日內,以全體未達成協議之股東為相對人,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為價格之裁定;君綺生醫應自決議日起90日內,依其所認為之公平價格支付價款予未達成協議之股東。
5. 有關異議股東行使收買請求權程序相關疑問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電話:[02-23268818]洽詢。就涉及台灣及開曼群島等相關法令及租稅事宜,如有疑慮,建議股東徵詢相關律師及專家,以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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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編號:20251100020500 公告事項:分割之相關公告 |
摘錄公告資訊站 |
2025-11-27 |
公告內容:
本公司業於民國114年11月27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為因應集團組織再造,以發揮經營綜效,本公司將長期股權投資部門分割新設為「綺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新設公司)。本公司於分割同時辦理減資,並由新設公司發行新股予本公司原股東作為移轉營業價值之對價。
本公司按本分割計畫書所分割移轉之營業價值暫以民國114年09月30日自結之財務報表計算,分割之營業價值為196,289,520元,按每營業價值137.9406325元換取新設公司發行之普通股1股,共計換取普通股1,423,000股予君綺生醫之全體股東,每股面額10元。君綺生醫股東依分割基準日股東名簿之持股比例取得新設公司之股份。若有不足換取一股者,按不足換取股份之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分割基準日君綺生醫分割之長期股權投資部門之營業價值超過發行新股14,230,000元之部份,應作為新設公司之資本公積。
為配合本次分割案,本公司減資14,230,000元,減少已發行股份1,423,000股。分割減資後,本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為381,724,000元,分為38,172,400股,每股面額10元。
依企業併購法、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做成「分割計畫書」及新設公司之公司章程,並授權由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分割計畫書。
本公司分割上述事業之相關營業之範圍、金額(包含資產及負債與營業),以及本分割案之其他相關事宜或未盡事宜,因主管機關行政指導或相關法令或因客觀環境需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本公司定分割基準日及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14年11月30日。惟若客觀事實需要而有必要調整時,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凡本公司債權人對此次分割及分割減資如有異議,請自民國114年11月27日~民國114年12月29日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受理地址為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1號7樓 股務收,特此公告。
君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張麗綺
中華民國1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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