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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新聞
公司全名
坦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股新聞
項次 標題新聞 資訊來源 日期
1 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等 相關事宜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6-11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5/06/04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於民國115年05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業經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15年06月03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4513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現擬辦理減資全面換發新股作業,茲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
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
一、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之相關作業事項如下:
(一)換發股票總數:
目前本公司之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3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350,000,000元。
(二)減資銷除股份總數及金額:
銷除已發行股份10,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現金減資新台幣
105,000,000元,減資比率為30%。
(三)減資後換發普通股總數及總金額:
本案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為24,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
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45,000,000元。
(四)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
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300股(即每仟股換發700
股),每仟股退還現金新台幣3,000元,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
資換股股票停止過戶之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前1日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按面額折付之畸零股款將做為劃撥手續費,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五)本次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二、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5年07月08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115年07月09日至115年07月17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5年07月12日。
(因最後過戶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5年07月10日下午4時止,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5年07月1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5年07月13日起至115年07月17日。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5年07月17日。
(六)換發新股票暨上興櫃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興櫃買賣日):115年07月20日。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15年07月24日。
(八)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換發股票之程序、手續及地點:
(一)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劃撥帳戶
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三)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股務理機構
辦理換發。
(四)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舊股票、轉
讓過戶書、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印
本乙份、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
(五)原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登
錄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六)換發地點: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326-8818。
四、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另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請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
,依115年05月20日之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依法調整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5/07/17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7/1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7/17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櫃檯買賣日:115/07/20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民國115年05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並授權董事長
訂定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2)換股作業計畫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備,若核備後內容有所變動,本公司將另行公告變
更之。
2 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完成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6-11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5/06/03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5/06/08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註)
----------------- ------------------- --------------------
減資前: 350,000,000 35,000,000 (0.78)
減資後: 245,000,000 24,500,000 (1.12)
(註):依民國114年第四季經會計師查核竣事之財務報表為計算每股淨值之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俟訂定後另行公告。
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減資資本額變更登記業經經濟部115年06月08日經授商字第11530536330號
函核准在案,本公司於115年06月11日接獲核准函。
3 公告本公司訂定現金減資基準日 (本減資基準日僅作為向經濟部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之用)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6-03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NA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俟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另行公告。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現金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及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櫃檯買賣日:NA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民國115年05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減資新台幣
105,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銷除股份總數10,500,000股,授權董事長
訂定減資基準日等相關作業事宜。
二、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5年06月03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45139號函核准
申報生效。
三、依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15年06月04日
,並向經濟部辦理減資變更登記。
四、俟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訂定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換發有價證券作業
計畫書」相關時程及其他相關作業,另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
股票內容變更,辦理減資換發新股作業。
五、本次減資換發股票時程及程序,將俟訂定後另行公告。
4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5-20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承租雲林縣斗六市光明段194-1地號土地及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九路8號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5/5/20~115/5/2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5月20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2,415.44坪
租金金額:115年6月1日至120年5月31日止,每月租金787,500元整(未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44,245,162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關係人:元創精密車業股份有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營運需求,續租現有廠房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豪傑股份有限公司
(3)前次移轉之所有權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之關係:非關係人
(4)前次移轉日期:民國103年9月10日
(5)前次移轉金額:108,000,000元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期:民國115年6月1日起至120年5月31日止,共計5年。
(2)每月租金:787,500元(未稅)。
(3)租賃契約約定,倘元創精密擬出售該土地及廠房時,
本公司享有優先購買權。其土地價格依出售時之市場
價格及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為參考,廠房價格
以出售時之帳面價值及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為參考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雲林縣附近區域廠房租賃市場行情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營運需求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5年05月20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44,245,162元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本使用權資產為續簽租賃契約。
5 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5-20
1.事實發生日:115/05/20
2.公司名稱:坦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民國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業經民國115年05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
減資退還股款。辦理現金減資共計新台幣105,000,000元,
總銷除股份10,500,000股,以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普通股35,000,000股計算,現金減資比率為30%,每股退還現金
新台幣3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新台幣245,000,000元。
(2)本次待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與
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3)本公司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第74條規定辦理。
(4)本公司債權人對此次現金減資退回股款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
自115年5月20日起至115年6月22日止之期間內以書面檢附債權
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異議即視為同意此減資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6 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5-20
1.股東會日期:115/05/20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本公司114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
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一)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
(二)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三)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四)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 公告本公司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更換會計師 摘錄資訊觀測 2025-12-24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4/12/24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黃宇廷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黃子評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賴書晨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黃宇廷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機制,本公司自民國114年第四季起
財務報告變更簽證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4/11/13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8 公告本公司接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訴訟起訴狀 摘錄資訊觀測 2025-12-18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聯碩光學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坦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重訴字第117號
4.事實發生日:114/12/1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聯碩光學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司提起給付履行契約之民事起訴,
訴之聲明主要內容為依雙方簽署之合約,按其內容中約定之條件請求支付費用,
請求給付之金額為新臺幣6,316,900元,及自民事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
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6.處理過程:本公司將與律師研議後續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
大之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與律師依相關訴訟程序及規定採取必要之因應措施。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9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8-04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4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8/04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09,29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8,20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4,73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4,83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8,31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8,31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50,87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00,05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50,81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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