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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新聞
公司全名
新台北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個股新聞
項次 標題新聞 資訊來源 日期
1 依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及減資向 債權人公告事項。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9-19
1.事實發生日:113/09/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之規定辦理。
(2)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113年9月19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減少實收資本額
新台幣300,000,000元彌補虧損,減資後立即辦理同額現金增資,故實收資本額
仍為新台幣606,939,820元。
(3)本公司各債權人對上項減資如有異議,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向
本公司提出,憑以依法辦理。逾期未表示異議者,視為無異議。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 依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辦理113年度私募普通股案公告。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9-19
1.事實發生日:113/09/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113年9月19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通過在案,茲將相關發行條件說明如下:
(1).發行總金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
(2).發行股數: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3).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
(4).繳款期間:113年12月9日至113年12月18日,並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需要延長繳款
期限。
(5).增資基準日:113年12月18日,若因客觀事實需要而必要調整時,授權由董事長調
整之。
(6).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洽特定人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應募本次私募案之全部普通股。
(7).將於股款募集完成日起15日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8).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公司為因應營運需求,擬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
以強化營運競爭力之需。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之權利義務相同,惟其轉讓應受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
八規定之限制。又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視適當時機依規定向主管機關
申報補辦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經主管機關核准後進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3 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8-14
1.事實發生日:113/08/14
2.發生緣由:為改善財務結構及因應未來營運發展。
(1)減資金額:新台幣300,000,000元
(2)銷除股份:30,000,000股
(3)減資比率:49.43%
(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06,939,820元
(5)預定股東臨時會日期:113/09/19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於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提請股東臨時會決議,減資基準日訂為
民國113年12月17日,若因客觀事實需要而必要調整時,授權由董事長調整之。
(2)本案若有未盡事宜,如因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
需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 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度私募普通股案。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8-14
1.事實發生日:113/08/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113年8月14日董事會
通過在案,茲將相關發行條件說明如下:
(1).發行總金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
(2).發行股數: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3).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
(4).繳款期間: 113年12月9日至113年12月18日,並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需要
延長繳款期限。
(5).增資基準日:民國113年12月18日,若因客觀事實需要而必要調整時,授權
由董事長調整之。
(6).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洽特定人凱擘股份有
限公司應募本次私募案之全部普通股。
(7).將於股款募集完成日起15日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8).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公司為因應營運需求,擬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
構,以強化營運競爭力之需。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之權利義務相同,惟其轉讓應受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
條之八規定之限制。又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視適當時機依規定向
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 提113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後,經主管機關核准後進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5 公告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8-08
1.事實發生日:113/08/08
2.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13年06月30日止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3.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提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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